度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项新事物的推广必须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只有在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这种新事物才能被人们所接受。优化设计作为一种新型的设计理念和方法,必须要借助于法律的保护才能又发展的空间。我股目前出台了《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为设计的监督监理工作提供保障。立法机关应该根据社会市场的需要随时调整或制定出新的政策以满足建筑行业的需要,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这样一来就为优化设计的推广创造了良好的空间平台。
3.4注意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进行项目工程的优化设计必须要全面,综合,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这主要是因为工程建设投资是一项巨大的耗资工程,所设计到的东西比较复杂,因此必须进行总法规和考虑,不能仅仅为了节约资金投入而忽视了设计的优化作用。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 上一页 [1] [2]
|